科技項目申報
PRAT/ 01
基本介紹
(一)最新依據辦法:《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工信規字[2022]6號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管理部門: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認定周期:每年組織一次認定,每兩年組織一次運行評價
(四)申報時間參考:2024年6月24日開放申報,須在7月31日完成提交,預計2024年12月公示結果
(五)評審方式:資料評審+現場答辯
PRAT/ 02
申報條件
(一)機構設立情況。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組織體系情況。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合作渠道;創新成果顯著,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較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品牌;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能將科技成果及時轉化為技術標準。
(三)規模效益情況。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 億元。
(四)研發投入情況。具有穩定、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企業技術中心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及以上的,其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0萬元;
2.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以下的,其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3%且不低于800萬元;
3.建筑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0.5%且不低于800萬元。
(五)研發人員情況。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50 人(建筑業企業不少于60 人)。
(六)研發設備情況。具有比較完善、可靠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及研發用軟件購置費不低于800萬元(建筑業企業不低于1000萬元)。
(七)企業兩年內(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
1.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由于企業技術或管理原因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環境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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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T/ 03
補貼政策
廣州市具體補貼政策:
廣州市:每個項目支持不超過200萬元
增城區:按最高不超過50萬元/個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南沙區:最高給予300萬元
天河區:最高給予100萬元
白云區:最高給予500萬元
02 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科技項目申報
PRAT/ 01
基本介紹
(一)最新依據辦法:《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管理部門: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三)認定周期:每年組織一次認定,5年為一個評估周期
(四)申報時間參考:2024年9月開放申報,2025年4月公示出結果
(五)評審方式:資料評審
PRAT/ 02
申報條件
1.單位規模。申報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申報單位為企業的,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的,近3年在申報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且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
2.科研條件。申報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用于實驗、檢測、分析、試驗的研發設備(不含生產設備),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工程技術隊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職單位的時間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50%。
3.科研成果。申報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含)以上自主知識產權,且近三年獲得的知識產權不少于3項。此外,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的,近三年須牽頭或參與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
4.體制機制。申報單位原則上已建有市(區)級科研平臺,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5.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深入貫徹落實“百千萬工程”,支持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工程中心建設。鼓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單位在申報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件(二)核算(惠州市的博羅縣、惠東縣、龍門縣,江門市的臺山市、鶴山市、開平市、恩平市,肇慶市的四會市、廣寧縣、懷集縣、封開縣、德慶縣按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申報條件申報)。
6.其他條件。申報單位未因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未出現學術誠信問題。工程中心主任近三年未有科研失信行為記錄、未受過刑事處罰。
PRAT/ 03
補貼政策
廣州市具體補貼政策:
荔灣區:按國家級200萬元、省級5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從化區:給予20萬元獎勵
南沙區:最高給予300萬元
增城區:最高獎勵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