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統計制度,對達到一定規模、資質或限額的企業要納入調查單位庫,統稱“四上企業”,具體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等。企業符合規模以上標準的,要于規定的時間內向企業所在地鎮(街)統計機構提交資料,上報國家統計機構審批。
本文獎勵適用——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2022年:對 2021 年小升規企業,以及 2020 年 小升規后 2021 年工業增加值仍保持 10%以上增長的企業進行獎勵;
2023年:對 2022 年小升規企業,以及 2021 年小升規后 2022 年工 業增加值仍保持 10%以上增長的企業進行獎勵;
2024年:對 2023 年小升規企業,以及 2022 年小升規后 2023 年工業增加值仍保持 10% 以上增長的企業進行獎勵。
● 2018年以來已享受省財政小升規獎勵企業;
● 新投產企業(當年投產即上規企業);
● “轉專業”企業(非工業類規上企 業轉為工業規上企業);
● “跨地市”企業(省內 A 市規上工業企業 變更經營場所至省內 B 市);
● 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問題的企業。
廣東省獎補政策
珠三角地區每家企業獎補10萬元
粵東、粵西、粵北地區 每家企業獎補20萬元
企業所在區(市)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統計部門將實地上門服務指導企業,企業按統計制度要求提供相關申報材料,并經區、市、省、國家各級統計部門逐級審核通過后,就能成功“升規入統”。
工業企業升規入統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
(2)截至最近1個月的《利潤表》復印件;
(3)截至最近1個月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及《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
(4)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彩色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和建筑物入口外觀)及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彩色照片(需有生產設備及主要產品,需能直觀、準確判斷主營業務活動);
(5)《“規下升規上”企業入庫申報信息表》(注意:該表必須填報最近12期的數據);
(6)《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需手寫簽名);
(7)用于計算當年各月產值的憑證材料;
(8)新開業(投產)單位還需提供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或工信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