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首次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支持企業采購數字化管理、技術創新、法律咨詢、檢驗檢測等服務,市級資金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所得稅減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對當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申報享受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70萬元的獎勵。
●對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高新技術企業提高放貸額度,優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對于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研發項目給予不超過投資額30%的獎勵,最高300萬元;符合市目錄要求的產品,對同一家企業的同一個裝備產品按不超過單臺(套)銷售價格的30%給予獎勵,成套裝備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臺設備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總成或核心部件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外國人才工作便利、人才綠卡、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稅務、住房等方面的服務和支持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02荔灣區高企獎勵扶持措施●注冊在荔灣區,屬于非高新技術企業的,成功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的,給予2000元獎勵,其中在荔灣區納統的“四上”企業,給予5000元獎勵。被評為“四科”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額外給予5000元獎勵。
●注冊在荔灣區,當年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其中在荔灣區納統的“四上”企業,額外給予10萬元獎勵。上年度經核定的研發投入在300萬元以上的,再額外給予10萬元獎勵。
●對有效期內的新遷入荔灣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屬于在荔灣區納統的“四上”企業,額外給予10萬元獎勵。
●按企業上一年度貸款產生利息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0萬元。
●研發費當年合計數分別在50萬元、500萬元、5000萬元、2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00元、5000元、1萬元、2萬元的工作補貼。
●納統單位經核定的當年研發費減去上一年度研發費的差額增量,按差額增量部分的5%給予獎勵,每個單位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納統單位研發費和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申報數近兩年平均增長率都在10%以上,且上一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申報數在200萬以上的,額外給予10萬元獎勵。
有效期至2026年05月12日
03番禺區高企獎勵扶持措施●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對在認定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額外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有效期到2027年07月26日
04越秀區高企獎勵扶持措施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培育后備庫,對符合條件的入庫企業和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一企一策”重點扶持,引進一批研發能力強的科技型企業落戶越秀。實施“科技企業培育百千萬工程”,推動創新政策、創新資源、創新人才向企業集聚,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規模,重點支持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自主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和科技創新龍頭企業,推動一批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優化高新技術企業結構、推動樹標提質,實現量質雙提升。05增城區高企獎勵扶持措施●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的獎勵金額增加至50萬元,未納入“四上”企業庫的增加至30萬元。
●對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的獎勵。
●對經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并成功申建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工作站的機構,每年對其運行情況進行評估,經評估合格的最高補助10萬元。
●對上一年度研發費支出100萬元以上的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庫的企業、科研機構給予研發經費投入補助,以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的研發費支出為基數,按最高不超過2%的比例進行補助,每個單位最高獎勵200萬元
有效期到2026年2月26日
06南沙區高企獎勵扶持措施
●對從廣州市以外地區新落戶本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首次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并成功入庫的區內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對首次由本區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并獲得廣東省科技廳受理的區內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對本區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并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額外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認定獎勵。支持區內高新技術企業提高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在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落戶獎勵的基礎上,再額外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研發經費支出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3%、當年研發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相比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增長不低于5%的區內企業給予研發經費支出補助。對研發經費支出額比上年增長10%以上的,按3%≤占比<4%、4%≤占比<5%、5%及以上,分別按上年研發經費支出額的6%、8%、10%給予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研發經費支出額增長比例在5%-10%之間的企業,按上述標準給予減半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500萬元。
●根據規定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學前教育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位,為區內科研院所和“四上”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人才子女提供優質教育服務。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培養創新人才,對區內的“四上”高新技術企業,每年對其高級管理人才及骨干人才給予一定數量的廣州市人才綠卡申請資格
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8日
07黃埔區獎勵扶持措施●對規模以下企業首次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新落戶本區的規模以上廣州市外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當年研究開發費用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5%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按研究開發費用的1%,分等級分比例給予最高1200萬元的扶持。對新增入統且研究開發費用合計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研究開發費用的1%,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
●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在本區租用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平方米50元/月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期限3年,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對在本區購置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購買房價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00萬元。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以上兩項辦公用房補貼。
●對參加政府部門主辦、承辦,或由本區組織企業參加的各類展會,給予參展企業經費補助。參加特裝展的,特裝展臺規模達到1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實際展位費支出;特裝展臺規模100平方米以下的,按光地展位費用的50%予以補助,同一展覽項目每家企業最高補助10萬元。參加標準展的,按每個標準展位費用的50%予以補助,同一展覽項目每家企業最高可獲兩個標準展位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累計最高補助20萬元。
有效期至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