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內容
佛山市推進高水平廣東省農業科技示范市建設資金管理辦法
申報期限
1、農業科技獎補類項目于6月14日截止
2、市院合作類項目于7月12日截止
具體扶持方式
市院合作項目
1、農業高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強化農業科技創新源頭供給,支持搭建我市農業重大科技創新平臺,聯合科研院所、高校開展農業核心技術攻關,深入挖掘農業農村三產融合新亮點,探索現代都市農業發展新模式,以科技引領推動我市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每個農業高科技創新平臺總共支持不超過100萬元。
2、農業科技研發
針對佛山農業主導產業的關鍵和共性技術瓶頸問題開展科技研發,鼓勵科研單位聯合佛山企業開展農業新技術新模式新品種研發與示范。每個農業科研課題總共支持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
3、農業科技推廣。圍繞佛山農業主導產業需求,有針對性的示范推廣農業新技術和新成果,促進國內外農業科技新成果在佛山快速落地。每個農業科技推廣課題總共支持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4、農業科技人才建設
每年組建若干個佛山農業科技特派員團隊,深入農業企業和農村基層,指導農業生產中的各種技術難題,提供科研成果、生產技術和市場信息等服務。每個農業科技特派員團隊每年支持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農業科技獎補項目
1、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涉農國家皇品買驗至、涉農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經廣東省政府認定的涉農類省實驗室,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2、獲得農業農村部授予的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按一等獎到三等獎的次序,依次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3、通過國家級畜禽新品種配套系審定的單位,每個品種一次性獎補100萬元,通過國家級水產原、良種審定的單位,每個品種一次性獎補50萬元,通過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審定的單位,每個品種一次性獎補20萬元。通過廣東省級農作物品種審定、評定的單位,每個品種一次性獎補5萬元。
4、對經農業農村部確定的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經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確定的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一次性獎補30萬元。
5、獲得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授予的省農業技術推廣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按一等獎到三等獎的次序,依次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6、對納入廣東省農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第一完成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
申報范圍和要求
一
農業科技特派員團隊組建要求。圍繞水產、花卉、水稻、蔬菜、果樹、植保、食品安全、生態農業、創意農業、中草藥、美麗鄉村、預制菜等方向,組建若干個農業科技特派員團隊。農業科技特派員團隊首席專家要求副高職稱以上,團隊成員數量不少于8人,其中長期在佛山工作的成員不少于3人。項目實施期內團隊服務佛山經營主體數量不少于5個,服務總次數不少于20次。各團隊要與服務對象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明確服務內容。
二
農業科技獎補項目申報單位須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取得有關認證資質。
三
同一單位可同時申報市院合作項目和農業科技獎補項目,原則上每個專家只能主持申報1個市院合作項目。對于聯合申報的,扶持資金撥付給項目主持單位。
四
市院合作項目中的農業高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項目和農業科技研發項目實施年限不超過2年,其他項目實施年限為1年。本次申報的市院合作項目原則上從2024年開始實施。